·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宿州市第三初级中学学生午餐配送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第三初级中学学生午餐配送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KDL-******* 二、项目名称:***第三初级中学学生午餐配送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埇膳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埇桥区灰谷镇付湖村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一号(****道与科技路交叉口) 中标金额:***.*万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第三初级中学学生午餐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第三初级中学学生提供学生午餐配送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银河二**港利锦绣****#楼****室,联系方式:朱工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第三初级中学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第三初级中学 地址: ***第三初级中学 联系方式: 赵校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银河二**港利锦绣**** #楼****室 联系方式:朱工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