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巢湖市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二次)第1包成交结果公告[2024]
***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二次)第*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MMFN***** 二、项目名称:***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省康禾农林病虫害综合防治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路****号铂悦府商业**层整层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柒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二次)第*包 服务范围 磋商文件全部要求 服务要求 ***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二次)第*包;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标准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程海云,刘同庆,蒋维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公共**交易管理协会下发的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合公协【****】**)规定收取;收费金额:人民币捌仟伍佰伍拾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亚父街道德胜中央城*号楼二楼,联系人:童工,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提交或书面形式向***财政局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服务(二次)第*包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林业和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省******卧牛山街道**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亚父街道德胜中央城*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童工 电话:***********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正文 ****公共**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磋商业绩承诺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