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紫云县乌拉河松山街道牛场村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公开招标的紫**乌拉河**街道牛场村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已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共**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耘基建工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沈国通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 第二中标候选人:**京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刘萍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 第三中标候选人:**华辰宏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元 中标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洪 项目负责人资质:二级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 公示期至****年**月**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水务局(****-********)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水利工程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年**月**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