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皖江学院江北校区实验台采购及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皖江学院**校区实验台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ZTGH******* 招标人 名称 **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地址 **省********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胡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中铁城*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 ******国泰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 伍平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年*月**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绿扬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授权代表 何俊 供货期 **个日历天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工业大学**路校区电子技术实验室实验工作台购置;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元 *、**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类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元 *、**工程大学数理与金融学院、纺服学院本科实验设备采购项目;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赛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授权代表 周成芳 供货期 **个日历天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年**省技能大赛汽车机电维修赛点;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炜煌电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 授权代表 宋金剑 供货期 **个日历天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无 提示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