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蓬莱仙洞风景区环境提升工程景观石材采购(二次)(项目编号:AHCJ-2024-039)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仙洞风景区环境提升工程景观石材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AHCJ-****-***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
招 标 人:**省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第一中标候选人:**锦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源山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徽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报价******.**元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花园大道*号***室,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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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