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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山路至330国道西线道路工程二期EPC总承包(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旭山路至***国道西线道路工程二期EPC总承包 招标序号:缙招标JS****-** 招标单位:***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秦骁勇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不进行名次排序,不足*名全数进入)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元) 工程费用下浮率 质量目标 工期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方) *********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杯”优质工程奖,争创“钱江杯”优质工程奖。 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并提交发包人审核。 戴涵韬 * **恒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方) ********* **.**% 来春东 * **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 ********* **.**% 陈崎 * **中宏**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 ********* **.**% 傅**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号(****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