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阜阳医院全院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全院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C****** 二、项目名称:**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全院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恒利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路***号舞洋大厦院内一楼 中标金额:工时单价费率:*% 工时定额费率:*% 材料管理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全院车辆维修、保养采购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全院车辆维修、保养采购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浩、兰恒平、来杰三、姚德秀、陈利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定额****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通过中标人公司账户转账至代理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电话:****-******* 地 址: **省******阜合现代产业园区**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电子邮箱:*********** 地 址: ******湖光路与雪霁路****跨境电商大厦B座**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话:****-********转分机号****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