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巢湖市烔炀镇凤凰村2024年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工程监理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烔炀镇**村****年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竞价-平均值
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烔炀镇**村****年较大自然村整治提升工程监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单位: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报价:大写壹拾贰万贰仟伍佰伍拾元整(小写:******.**元)
项目总监:汪月琴
采购人名称:***烔炀镇人民政府
地址:***烔炀镇**路与烔炀路交叉口北***m
联系人:许主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健康东路城管大厦三楼
项目负责人:杨工电话:***********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烔炀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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