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双回路负极板等耗材采购项目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双回路负极板等耗材采购项目**包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年**月**日
**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双回路负极板等耗材采购项目**包(项目编号: **AT***********-***)按照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审委员会于****年**月**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赛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豫健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成交候选人:国药集团**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日,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服务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服务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