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宿州市立医院婴儿培养箱(新生儿暖箱)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立医院婴儿培养箱(新生儿暖箱)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QT*******-重*
二、项目名称:***立医院婴儿培养箱(新生儿暖箱)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天惠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工业区亭卫公路****弄***号*幢*楼(保税区小区)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项目名称:***立医院婴儿培养箱(新生儿暖箱)采购项目
品牌(如有):**戴维
规格型号:YP-***
数量:**台
单价:*****.**元/台
五、评审专家名单:符布银(组长)、吕增运、王东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云集文化商业街*#楼**楼,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省***立医院
地 址: ***汴阳三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翔云集商业街*#楼**层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他公示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立医院婴儿培养箱(新生儿暖箱)采购项目(二次).pdf
**天惠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pdf
中标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