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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丝绸公司丝绸大厦外立面整治工程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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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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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3月29日发布中标公告:安徽省丝绸公司丝绸大厦外立面整治工程。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安徽省丝绸公司丝绸大厦外立面整治工程
**省丝绸公司丝绸大厦外立面整治工程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年**月**日
**省丝绸公司丝绸大厦外立面整治工程(项目编号:**AT***********)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评标委员会于****年**月**日完成评审,最终确定:
第一成交候选人:**旭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次日起连续*日,公示截止日期:****年**月**日**时。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参选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参选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参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参选人(服务商)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佳庆、钟树斌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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