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餐厅服务项目成交公示
一、招标人:***人民检察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友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餐厅服务项目
四、公告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开标日期:****年*月*日
六、中标结果:
根据磋商文件及有关规定的中标原则,确定该项目中标单位为:
**蓝海禧华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元
七、公示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各投标人对本次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可向有关监督部门以书面实名形式反映。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