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洛宁明珠发展有限公司洛宁县产业集聚区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围墙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企采磋商(****)****号 代理机构编号:HZ-****-***号 *、项目名称:***产业集聚区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围墙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 单位 **企采磋商(****)****号 ***产业集聚区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围墙 **福宁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省******兴华镇兴华街邮政银行隔壁***室 ******.** 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产业集聚区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围墙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日历天 张雅欣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军威(组长)、刘剑锋、梁建斌(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本次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科技园街道恒昌家园小区*-***号门面房*楼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