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青岛市千名优秀大学生”评选结果的公示
在青各高校:
根据*委教育工委《关于评选****年度“***千名优秀大学生”的通知》(青教工委〔****〕*号),经过各高校认真评选、推荐和*委教育工委审核,拟评选出****年度“***千名优秀大学生”,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年*月**日—**日,工作日上午*:**—**:**,下午**:**—**:**。
二、受理部门
*委教育工委(*教育局)思想政治与德育工作处
三、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向受理部门反映。书面意见请寄至***闽江路*号****室,邮编******,电话********,邮箱地址:***********。
四、有关要求
*.反映问题时,对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评选条件的方面,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向受理部门反映。
*.反映问题时,要用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反映涉及的问题时间、地点、经过、证人等事实要清楚。
请各高校核对获评人员个人信息,并及时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附件:****年度“***千名优秀大学生”名单.xlsx
中共***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