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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区511#路(建安西路)排水防涝工程施工资审结果公示
*** ***#路(建**路)排水防涝工程施工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盖章(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监督部门) 发布日期:****年*月**日 项目及标段 名称 *** ***#路(建**路)排水防涝工程施工 交易编号 E********************** 招标人 *******政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开标一室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 公示结束时间 ****年*月**日 资格审查结果 序号 申请人名称 审查意见 备注 * **第四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省建装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省第八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乾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亨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盛世恒瑞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过 * **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贵弘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 ** **城建远东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通过 **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 中益诚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资格审查未通过情况 序号 未通过申请人名称 未通过原因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与其提供的承诺不符 备 注: *.公示中所填写内容需与投标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 *.根据项目标段和包数增减中标候选人信息。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接收异议方式: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website/complaint/index[***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接收异议方式:“以书面形式在线提交”,接收地址为http://www.lzztbjd.cn:****/website/complaint/index(***工程建设招投标电子行政监督平台),联系电话:****-*******;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