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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四十五)申诉和质疑结果公告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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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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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4月30日发布中标公告:关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四十五)申诉和质疑结果公告。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关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四十五)申诉和质疑结果公告
各相关企业:
现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四十五)申诉、质疑结果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诉、质疑结果
现已完成对《关于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交易的公示(四十五)》中相关企业递交的申诉、质疑资料的审核,申诉、质疑材料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的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相关企业可对申诉质疑结果向我中心咨询,咨询后仍对申诉质疑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省医疗保障局投诉。对于公示期有投诉的产品,待投诉处理完再按照投诉处理意见予以处置,无投诉且符合挂网条件的产品待公示期结束后按后续通知挂网采购。
三、投诉受理处理相关要求
针对采购平台审核公布的审核结果,认为采购平台对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四十五)申诉、质疑结果违反了有关招采政策及文件的,可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医保〔****〕**号)(见附件*)要求向省医疗保障局提起投诉。
(一)投诉人应填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登记表(见附件*)、投诉汇总表和投诉资料清单表(见附件*,递交时需提供U盘现场拷贝电子版),并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由授权人现场递交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企业)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质疑(申诉)或评审处理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厂址、法定代表人签章以及授权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投诉资料递交时间:投诉资料递交时间不限(*:**至**:**,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地址:**省医疗保障局*楼***办公室(***环城南路***号)。
(三)投诉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另行公告。
**省医疗保障局投诉咨询电话: ****-********
**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综合监管科联系电话:****-********
附件*:不予受理名单.xls
附件*:**省医疗保障局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投诉登记表.docx
附件*:投诉汇总表、投诉资料清单表.xls
附件*:云医保〔****〕**号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业务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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