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博山区2023年四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财政局、*人社局《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淄财社〔****〕**号)文件规定,现将****年四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附件:****年第四季度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审核结果.xls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