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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坪岚铁路电力设备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三次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 ****年*月**日,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成交候选人 合同段 成交候选人排序 成交候选人名称 工期(天) 报价(万元) 得分坪岚铁路电力设备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三次采购) * ***铁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二、成交候选人承诺人员 合同段 供应商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证书及编号坪岚铁路电力设备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三次采购) ***铁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张岩峰 高级工程师(**********)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陈艳伶 高级工程师(**********) 三、成交候选人业绩 合同段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坪岚铁路电力设备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三次采购) ***铁信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年物流铁路电力线路综合维修项目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寿平铁路有限公司曹寿线三电设备维修合同;*.**江跳线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供电委外维护保养项目 四、否决情况 合同段 供应商名称 否决投标依据和原因 坪岚铁路电力设备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三次采购) 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南方工程有限公司 *.该供应商未提供报价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等资料;*.该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资料不能充分证明为其业绩。违反第四章“谈判与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最低投标价法)”*.*.*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谈判采购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及*.*.*“资格评审”“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款规定”。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通过专业渠道(http://***.***.**.**:****/bidding/#/bidder/question/******************)提出异议。 六 、其他 根据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特殊情形的规定“(*)项目在第二次公开发布采购公告的组织实施采购阶段,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仅有*个的,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存在竞争性,可开启报价并进行后续谈判与评审;(*)项目在第二次公开发布采购公告的组织实施采购阶段,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数量仅有*个的,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存在竞争性,可继续谈判与评审;谈判小组对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予以否决,并在评审报告中做出说明。”,经采购人代表批准且谈判小组一致认定*份响应文件能够形成有效竞争,本项目最终继续谈判采购。谈判小组按照响应文件递交顺序与*家报价人进行了谈判,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统一递交后续报价(含最终报价),谈判小组对最终报价等进行了详细评审。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 **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地址 **省***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路*号 联 系 人 韩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