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朝阳水泵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及整治更新项目(9号房、10号房、15号房活化利用)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水泵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及整治更新项目(*号房、**号房、**号房活化利用)设计 标段名称 **水泵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修缮及整治更新项目(*号房、**号房、**号房活化利用)设计 编号 TP********************* 建设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冉贵川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业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省·***·*** 建设地点 ******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 **众邦展览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装饰工程甲级] 于召臣 [工程师] (ZGC********) * **湛邦文化展示工程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装饰工程乙级] 包志宏 [工程师] (*********) *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元 ** 合格 **.* [建筑装饰工程甲级] 鲍可学 [工程师]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 联系人 隋立栎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