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标识标牌安装制作的公示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公**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公开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合格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合格单位名称 **宇驰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亚禧城*广告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烨炜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中建先锋广告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陆标广告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英创卓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川成商贸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川荣广告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图**化传媒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聚唐贸易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丰广告有限公司 合格单位名称 **顿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公**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公路三分公司纪检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