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嘉祥县财政局嘉祥县防洪除涝及河道整治工程评审服务成交公告<[SCDZ-2024-61797]>
一、项目编号:***************,项目包号: * 二、项目名称:***防洪除涝及河道整治工程评审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省-***-***-******共青团路东,吴泰闸**蓝天豪庭综合楼**楼 成交金额:*****.**, 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玖佰元整 (四)成交标的明细 服务分项名称 技术指标 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委托业务费 *.必须按照要求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且不得将受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承担。 *.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部门关于财政投资审核及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为政府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按时保质提供服务,对评审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有效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评审业务提供充裕的人力、物力及相应的软件、硬件支持,负责所有因为审核工作产生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 *.乙方需在收齐评审项目主要材料之日起,按下列规定的评审时限内完成评审任务并出具评审报告提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复核。特殊项目另行商定,评审费用不变。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原因。乙方无故延期评审时限,每超出一天,扣减本项目评审费用的*%,扣完为止。(*)送审造价***万元以下(含***万元)的:*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造价***万元至****万元(含****万元)的:*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造价****万元以上的:**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所有的完成时间不包含提交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复核所需的时间。 * 件 是 采购单位:***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