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山东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衡昔高速公路主体二合同项目法律咨询成交单位公示
**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并于****年*月**日进行了选拔,****年*月**日进行评审工作,根据评审小组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评审小组根据选拔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及推荐原则,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如下:
排序
竞选人
含税金额
(元)
得分
备注
第一成交候选人
国浩律师(**)事务所
******.**
**.**
第二成交候选人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
******.**
**.**
第三成交候选人
**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
**.**
根据拟采购单位数量及候选人推荐顺序,确定第一候选人为成交单位。
评审小组:刘方帅,刘相阳,葛畅
监督:惠祎
监督部门:工程部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人:**高速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省******经十路*****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