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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财政局本级工程造价鉴定服务成交公告<[SCDZ-2024-82413]>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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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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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受业主*******委托,招标网于2024年07月18日发布中标公告:禹城市财政局本级工程造价鉴定服务成交公告<[SCDZ-2024-82413]>。请中标单位及时与业主相关负责人联系,及时签署相关商务合同;未中标供应商也可及时向业主提出相关质疑。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供应商也可与中标商*******联系,及时提供后续设备与服务。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禹城市财政局本级工程造价鉴定服务成交公告<[SCDZ-2024-82413]>
一、项目编号:***************,项目包号: * 二、项目名称: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善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华信路*号鑫苑鑫中心*号楼**金融大厦****B* 成交金额:****.**, 大写(人民币):玖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服务分项名称 技术指标 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 成交供应商应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原则,本着对采购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咨询合同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履行其职责。不泄露与本工程相关的保密事项,不外传保密资料,不与第三方串通信息给采购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如遇工程事项变更或设计部门提出深度说明时造价咨询单位应按变更资料或说明进行清单造价调整。并尽量缩短调整时间。成交供应商受托编制清单及控制价时要组织有完成期限内任务的技术人力,编制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要与委托单位及时沟通。 成交供应商编制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行业相关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清单特征应描述全面、完整、准确,工程量计算准确、不得多计、漏计,定额套用合理,材料价格调查细致到位,接受相关单位(包括委托人、项目主管单位、项目跟踪审计单位、项目结算审计单位等有关利害方)对成果工程量计算的复审质疑,造价咨询单位要有内部审核制度,对编制的清单及造价逐项细致复审,确保成果文件质量。对出具的成果文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完成的工程量清单,编码、名称、特征,计量单位不得出现误计,编制说明不得漏编,且齐全适用。 成交供应商需出具报送给采购人的成果资料:纸质版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成果文件的内容、深度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确保签章齐全,胶装成册(备注:一式一份);交付一个USB接口U盘,U盘内存储该项目编制依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设计答疑、计算底稿、定稿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招标控制价软件版及电子版、招标答疑等所有资料。 成交供应商应对服务项目建立档案备查,存档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图纸答疑、计算底稿、软件计算模型、预算书等相关文件。 质量指标:成交供应商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工程量误差不超过±*%。套用定额,取定费用后形成的控制价误差不超过±*%。 成交供应商不得有下述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 (*)未按照委托约定的工作期限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 (*)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进行检查时,发现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咨询成果与复查后所确定的造价偏离在±*%以上的 (*)转包或分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行为的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服务项目的有关情况的 (*)企业及专业技术人员在从事造价咨询活动中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拒绝接受造价管理机构监督检查或拒绝提供反映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 * ****.**** 是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财政局本级 联系方式:评审中心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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