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3年度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建议的公示
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菏泽*文化和旅游局对我*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度传承活动开展评估工作。全***名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加评估,经过传承人自评自查、各*区评估、资料审查等程序,形成评估结果建议,其中“优秀”等次**名,“合格”等次**名。
现将评估结果建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如单位或个人对评估结果建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实名向菏泽*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附件:菏泽*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年度传承活动评估建议结果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