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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的采购项目成交公告<[SCDZ-2024-96043]>
一、项目编号:***************,项目包号: * 二、项目名称:******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省-***-***-**省******沂州路**号**中心三楼***室 成交金额:*****.**, 大写(人民币):肆万玖仟玖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服务分项名称 技术指标 数量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元) 是否中标 ******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的采购项目 服务要求: *、本项目标的资产总额为预估价格,包含项目若干。标包中所有项目均按照[鲁价费发【****】***号文件]***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服务费用,服务费用达到中标合同金额后服务终止。 *、对本项目的造价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了解该项目的基本情况,收集和整理必要的评审依据,判定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根据评审要求,制定项目评审计划,配置相应的评审人员。 *、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工程量计算、预算定额选用、取费及材料价格等进行评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形成评审意见并做出评审结论。 (*)工程量计算的评审包括:审查施工图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选用是否正确;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存在重复计算现象;审查工程量汇总计算是否正确;审查施工图设计中是否存在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等现象。 (*)定额套用、取费和材料价格的评审包括:审查是否存在高套、错套、定额现象;审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取工程间接费用及税金;审查材料价格的计取是否正确。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要求、在评审或者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核查业务要求实现且没及时汇报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将相应扣减委托的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评审报告的,财政部门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并终止其承担委托业务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其他服务要求: *、评审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企业资格条件的有关业务管理要求,认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及***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失密、泄密。 *、本项目评审的主要任务是对项目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全面监督和评价。在评审工作中应充分保持工作独立性,整个项目的过程中,反映工程造价过程客观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披露,并对存在的问题给予专业的建议。 *、按照要求选派具备工程造价评审资格的人员开展评审业务,保证资料、工作稿件的正确完整和规范,出具的评审报告、结论及意见须客观公正,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出具的评审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财政局的监督管理。 * 项 *****.**** 是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财政局 联系方式:李淑姗 *********** ****年**月**日